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员工宿舍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募合格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项目名称: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集团公司员工宿舍改造,拟采购壁挂式空调90台。
2.2大一匹分体壁挂式空调器,电压:220V,冷暖、变频、带电辅热、一级能效。
2.3具体需提供以下基础参数:型号、能效等级、APF、制冷量、制热量、循环风量、室内机噪声、室外机噪声、室外内机尺寸、适用面积等。
2.4室外机尺寸需满足本宿舍现有安装平台尺寸(大部分需要支架)。
2.5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以上设备及辅助安装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配套工作。
2.6提供空调辅材中的铜管、不锈钢支架必须满足本次空调安装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3.2投标人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4经营状况良好。
3.5无不良纪录,信誉良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形式的投标。
4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内容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书。
4.2 投标书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投标承诺书、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汇总报价表、售后服务及交付期招标文件注明应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4.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要求和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项目要求
5.1中标单位原则上将成为我行长期合作伙伴,负责我司本空调产品的供货及安装服务。
5.2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对施工人员的人生安全、设备安全、我司财产安全负全责。
5.4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应严格按“安全防范标准”施工,并接受我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
5.5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方需对安装区域场地进行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5.6 质保金为采购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如无纠纷,一并退还,若招标人对工程质量不满意,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维修或返工。
5.7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我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8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6质量要求
6.1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
6.2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谈判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6.4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6.5要求全部机器原包装,所有配置均需要出厂时自带, 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
6.6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所投空调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7 售后服务及交付期
7.1免费质保期不低于6年。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12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7.2交付使用特别要求:2024年1月18日之前,至少完成70台安装的安装调试工作。
7.3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8 开标方式:
评审会。由公司相关责任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投票表决中标单位。
9 投标文件
9.1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9.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信封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印章。
9.3.2 信封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招标人、招标人地址、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等内容,并标注“[20231年 12月21日12:00]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9.3.3 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0 投标文件递交
请各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中午12时之前快递或派员递交公司后勤部(联系方式:),作为现场评审会评标的依据。需要查看现场的,请提前联系,联系方式同上。
投标单位未于2023年12月21日中午12时之前向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编制的本次采购项目报价书面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