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2015年10月9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展指南显示,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15年12月28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五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讯通信协议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系列文件的发布和相关标准的出台将对电动汽车产业造成怎样的影响,我们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副主任刘永东为大家做简要解读。
《电能质量》:请您解读一下《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意义有哪几个方面?
刘永东: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对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确立了充电基础设施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地位,提高了对充电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24日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一个短板。应该说,在出台《指导意见》之前,社会各界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认识不准确、不到位,甚至认识有偏差的地方,首先,对于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临的难题估计不足,一直把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中的配角,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其次,认为充电技术比较简单,以为只要能找到电的地方就能充电;再次,对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特点认识不够,把所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遇到的问题简单归结为电网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副主任 刘永东
此次国务院专门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指导意见,是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电动汽车政策中的第一次,这有利于各方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各方充分认识到充电设施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利于各方统一认识,齐心合力,共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首次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定位
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首次把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电网、自来水、道路、天然气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置于同等地位来对待。
城市基础设施是为城市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而建设的基本设施,对于城市的正常运行、人民生活日常必需、社会经济活动支撑有着基础性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强调的是普遍服务,是需要优先发展和适当超前发展的产业。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各级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就已经明确要求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此次城市基础设施地位的明确,进一步确定了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会带来根本性的转变。
第三、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这几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一系列问题,包括充电电价、规划、土地资源、物业管理等问题,《指导意见》的发布,对其中的重要问题给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
(1)规划了充电基础设施的规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这样就从政策上有力支撑了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关于电动汽车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
(2)确定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路线。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桩站先行”的要求,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这就改变了过去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路线长期争论带来的建设不稳定影响。
(3)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各级政府以及能源、市政、国土、交通、财政、金融等部门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责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要求。电网企业、物业公司、甚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互联网公司在其中应发挥的作用也进行了阐述。
(4)确定了统一标准,通用开放的原则。原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了标准不统一、各地方各自为政的现象,特别是充电接口标准不兼容对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影响巨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从2010年起一直致力于充电基础设施国家标准化建设,在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重要标准制定、国际标准化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对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
《电能质量》:请简述新版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对产业的影响
2015年12月28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5部委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等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讯协议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用接口及通信协议作为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其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电接口型式及结构与原有标准兼容,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并为今后交流充电的数字通信预留拓展空间。
新标准对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为充电设施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了技术保障,确保了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避免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充电“孤岛”,有利于降低因不兼容而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对促进电动汽车产业政策落地,增强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的信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处电动汽车大规模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广泛布局的初期,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避免因充电设施与车辆不兼容问题可能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方便电动汽车用户使用,促进我国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标准发布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有了明确要求,提高了产业的技术门槛,有利于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促进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产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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