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居民反映,自家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却遭物业公司阻止。记者从市房管局和建设局获悉,“旧小区”居民不应私自安装太阳能,而由应物业统一组织,并视为改建工程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市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楼顶面积有限、属于公共部位,为避免因摆放热水器不安全、布管不规范引发矛盾,居民私人加装太阳能必须经物业批准。此外,楼顶承重设计、消防设施配置均有安全标准,楼顶无序安装太阳能会对建筑构造和消防安全造成隐患,因此居民不得擅自在楼顶加装太阳能。
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办介绍,根据我市推广太阳能有关规定,“旧小区”居民安装太阳能产品应遵循自愿原则,有安装需求的居民先向小区物业申请,当居民都同意安装后,由小区物业统一组织,按照改建工程对住宅小区进行统一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统一改造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