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采暖期开始,张家口市城市供热好与坏不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张家口市城市供热服务质量标准(试行)》的出台,为今后供热争议之事明确了判定法则。
16℃为合格温度
在城市供热服务质量试行标准中规定,一般的用户检测面积应不低于总供热面积的0.25%-3%。其计算公式为:室温合格率=检测合格户数/检测总数×100%。用户室温合格率指在供热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居民用户进行检测。
标准硬性规定,采暖期内用户供热室内温度不低于16℃为合格温度,厨房不得低于13℃(按分户计量结算的除外;已签订供热合同的按合同执行)。
均匀设立检测点
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应按规定建立用户室温检测点,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
检测点设置数量:供热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用户数量的3%设置;51-100万平方米的按1.5%设置;101万-500万平方米的按1%设置;501-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0.5%设置;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0.25%设置。
检测点设置位置:应在各供热辖区中部和末端的不同位置,选择不同楼栋、房间和朝向,按上、中、下设立检测点。比例是中部40%、末端60%;阴面60%、阳面40%;上层30%、中层30%、底层40%;同一单元检测点数量不得超过3户。
定期检定测温器
测量温度用计量器具有严格规定,要求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0.1℃,选用的数字温度测量仪在9-21℃温度范围内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不大于±0.3℃。
同时,计量器具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并必须按规定的周期到法定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保证检定/校准封记完好。
此外,红外线测温仪、激光测温仪等需要通过探头或其它方式获取物体表面温度的计量器具,或带有调节、存储等功能的温度计量器具不得用于测量居民室内温度。
屋中1米上下测室温
对于室温的检测,标准规定,部位应为房间中心位置1±0.1米左右。
测量室温时,应将计量器具置于这样的规定位置,关闭所测房间门窗,保持温度。待室温稳定10分钟后开始读数,每隔3分钟读取1次,共读取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实测结果。
检测数据应经用户签字或盖章。用户室温合格率应不低于98%。
24小时内维修为及时
标准指出,对于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是指系统发生故障,用户提出报修后的及时处理程度,凡于24小时内处理完毕的为及时。
供热企业应定期对其管理和受委托管理的供热设施(泛指用于供热的各种管道和设备,如锅炉、换热器、暖风机、散热器等)进行巡线检查,发现漏气、漏水或接到相应报告后,应在24小时修复户内设施,报修处理及时率应达到100%,也应及时处理户外设施,因故不能及时修复的应通知用热户。
停运8小时即为运行事故
运行事故率,指供热设施在供热运行中的安全可靠程度,凡在供热运行中发生故障,造成停运8小时及以上不能恢复的,即视为运行事故。
标准规定,运行事故率应低于2‰,因突发性故障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供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供热企业的年度设备检修应在非采暖期进行,应兼顾常年用户的需求,提前30日通知用户,同时报告供热管理部门。若遇特殊情况,应服从供热管理的调整。
用户做到“六不得”
标准中同时明确提出了对用户的要求,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增设、迁移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在户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器等;不得擅自连接供热管网;不得擅自排放、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热水;不得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距离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及挖坑、取土、爆破等;不得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