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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UPS系统和A4楼精密空调技术支持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 作者:shejis | 发布时间: 2024-03-15 | 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编号 GEPT-006880-202403-0002 公告类型 招标/采购公告

归属平台 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 2024-03-14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正文内容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机场UPS系统和A4楼精密空调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网上竞价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白云机场UPS系统和A4楼精密空调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UPS系统和A4楼精密空调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2.竞价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白云机场UPS系统和A4楼精密空调技术支持服务  1.白云机场T1航站楼、T2航站楼、GTC、运控大楼、北区物流、A4综合楼UPS系统及机房精密空调技                                 术维保服务支持、提供7*24小时电话支待、季度现场保养(国庆、春节前巡检)、提供6000元以下

                               易损备件免费更换服务、两次现场免费培训(原厂)、无偿提供系统升级改造解决方案。

2.   韶关机场提供2次巡检(数据检测和校正)维护服务,其中进行1次原厂深度保养(停机、除尘)服务;不包含备件服务;7×24小时现场故障响应:发生故障1小时内响应,故障48小时内上门维修。

项 1

详细需求请见《技术规格书》

报价包括了授权服务、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为上述约定的服务/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限价:125万元。报价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总项限价,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单项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4.项目地点:白云机场

5.付款方式:本服务分三期支付,报价人每服务三个月后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支付相应比例服务款。

6.质保期:/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服务期

202441-20241231日。

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申请材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31412时至202432112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必须提供:施耐德、伊顿、华为、索克曼、易事特、雷乐士UPS品牌中至少4家原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加盖授权厂公章。

3. 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3.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提供廉洁承诺书。

4.报价人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及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机构进行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机构)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白云机场西南商务区A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一体化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报名方式

1.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用于报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应按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编写。

2.报价人提交材料后在“我的项目”中能查看本项目申请材料审批状态,待审批时的状态为“申请材料递交查看”;如果申请材料被驳回,按钮将会变为“申请材料递交(已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审批通过,按钮则变为“参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如需撤回修改,点击“申请材料递交查看”-“撤回”即可重新修改提交。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其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我的项目”列表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申请材料时,不能提供报价表,否则视为报名作废。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ongrunfeng@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五、竞价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4322900202432217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合作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方将中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成功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七、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网上竞价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报价人应将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扫描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发送到采购方邮箱进行审查。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一体化系统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供应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供应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供应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八、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XXXX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报名文件_公司名》。

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首页(标题及目录索引);

1.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附件4);

4. 报价人资格与诚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 ;

5.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

6. 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

7. 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8. 制造商授权函(如有)。

十、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三部分 合同部分

一、说明

合同编制时,应根据《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将以下条款列入合同条款:

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因成交合作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二、合同条款

运维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期限:

签订地:广州

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

所: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A4地块二级公司业务楼北楼

方:

法定代表人:

所:

使用说明

一、合同范本适用于白云信息公司运维服务支出合同。

二、对合同范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 ”。

三、对合同范本未划线部分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可填写处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

1.服务范围

1.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甲方 系统和/或设备的运行、维护及保障工作,就该维保服务达成本技术服务合同。

1.2乙方将对甲方提供旨在于使甲方的设备或系统保持或复原其正常工作状态的各项服务。为保证甲方系统良好的运转,乙方将对该系统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包括:综合性技术服务、预防性维护 、恢复性维护和必要的性能优化,甲方系统扩容、 升级、改造、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 具体服务内容、流程标准详见附件,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一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3甲方双方同意,本合同签署时,服务范围内涉及的设备等,均在服务范围内。对于存在工作职责或工作界面为分清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工作职责,双方按照协商确定的情况及时对本合同及附件的相关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次月一日起开始计算 个月。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可不定时对乙方的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及引导,并不定时查阅乙方有关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的台账记录。

2.2 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和系统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要求乙方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系统维保知识的培训。

2.3 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4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依据现场条件的需要,要求乙方人员执行或停止相关工作。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中,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场相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2.5 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维护保养费用。

2.6 甲方对运维服务结果进行确认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该报告经甲方盖章后生效,是对服务确认和验收合格的唯一凭证。

3.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民航、机场管理当局的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

3.3 乙方所有操作规程必须按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人员上岗前应经相关安全培训,以保证甲方人、财、物的安全。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范或保障不到位而导致的对机场、旅客或其它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

3.4 乙方应保证对系统维保工作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3.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系统维保工作。

3.6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协调及故障排除等工作。

3.7 乙方应按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

3.8 进行维修工作时,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显眼的维护及安全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及协调工作,确保旅客、维修人员的安全。如维修期间需进行施工的,应按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施工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办理施工手续。

3.9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

3.10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配合甲方做好航站楼安全管理工作。

3.11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无偿提供系统升级改造解决方案。

3.12 乙方应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率能达到95%及以上。系统正常使用率的计算公式为:

系统应运行总时间 — 系统故障总时间

系统正常使用率= ————————————————————×100%

系统应运行总时间

3.13 每次维修工作结束后,乙方工程师应认真总结,并写出一式二份维修报告,由甲方签署意见和签字确认后,由甲乙方分别存档。

3.14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担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和更换备件所需费用(免费更换备件说明详见附件),乙方除本合同约定的总金额外不另收费。

3.15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配件为功能、性能达标的原厂配件。

3.16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重大故障引起消防报警,每出现一次扣除合同总额的20%

4. 支付条款

4.1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元整(¥: (含税 %)

付款期数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付款日期及条件

第一期:

合同签订后

第二期:

服务期过半,乙方出具服务报告并经甲方确认通过验收后 工作日内

第三期:

全年服务完成,乙方出具服务报告并经甲方确认通过验收后 工作日内

第四期:

4.2 甲方应依据付款日期及条件,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合同价格均为含税价,涵盖任何可能的税费支出。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或报销任何本合同中未规定的其他税收或费用。以上付款时,乙方应当开具相应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类型票据: 给甲方,付款时间以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发票后起算,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视为买方违约,乙方应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国家税率政策变动的,总价应相应调整。

4.3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确认银行账户等信息如下: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号:

纳税人识别号: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5. 违约责任

5.1 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操作不当造成甲方财产、人员损失的,乙方将按甲方实际损失做出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正常使用货物经营损失、第三方追究责任、重新采购消耗的时间人力成本费用、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取证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

5.2 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得将甲方的业务情况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如违约泄密,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乙方追究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的业务损失的权利。

5.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或维护质量不合格或响应时间、排除故障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扣罚1000 3000元。

5.4 合同期间,如因维保服务质量未满足甲方考核要求的,甲方根据严重程度酌情扣减1%5%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原因连续十五日无法有效维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服务总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仍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损失包括不限于甲方设备损失、对第三人的违约赔偿、向乙方以外第三方购买维保服务的费用)。具体技术方案考核有相关约定的,按照技术方案考核办法执行。

5.5 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能纠正,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于乙方提供服务的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在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无偿退还甲方。甲方的前述权利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和法律所享有的其它请求权。

5.6 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报告,未及时提供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扣罚1000 3000元。

5.7 甲方应及时支付维保费,超过30个工作日未支付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就应付未付金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金额的5%。如乙方迟延提供或不能提供合法发票,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5.8 甲方对设备设施的监管按照甲方相关流程执行。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经双方确认属实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9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解除本合同,但对于提前解除本合同而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6.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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