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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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永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项科室二次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1-10】
永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项科室二次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永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项科室二次深化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永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项科室二次深化设计
2.工程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地址:永丰县藤田镇永藤一级公路温坊段东侧
4.工程概况:规划用地65亩,总建筑面积51498.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842.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05.78平方米,床位数350床,按照二级医院标准设计。
5.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详细建筑装修设计方案(含平面规划、设计效果)、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图审修改)、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优化服务工作。专项设计成果包括含①病理科;②内镜中心+放射科;③手术室;④检验科+输血科;⑤静脉配置中心;⑥供应中心室;⑦血透室+预防接种;⑧NICU+ICU;⑨产房,以上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室内装修、功能用房(装修、设备等)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等。
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若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应在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10.招标控制价:控制价52万
最终合同价=中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永丰县政府批复价(如批复价高于52万,按52万计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提供其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设计人员配套: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配套人员)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一名,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证书(如职称证书如无专业显示,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佐证),同时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专项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使用 CA 锁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端,规定在外省专项设计企业进赣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业绩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招标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在规划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图审及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对招标人提出的优化设计合理性建议、意见,应积极采纳并无偿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等及时修改完善,做好施工过程服务。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参与投标。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根据《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为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九、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方案设计补偿费安排及版权归属
1.未中标单位方案设计补偿:所有投标人不予方案设计费补偿。
2.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所有落选投标方案的成果予以部分采用。
十一、其他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工程招标活动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全部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并按投标须知规定开标、评标。
(3)投标人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全过程现场专项、方案设计等费用)均由各投标人自理。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5)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7日《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从事建筑业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保证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全省建筑活动正常开展,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2月1日前从事建筑业活动(含招标投标)时,凭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资质有效,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视同已提供。
十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永丰县行政中心三楼
联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朗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县一峰路书香苑小区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