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政[2007]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政府制定了《漯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中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OO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