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6日召开的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际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宣布,与“中国RoHS”《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配套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三个主要行业标准已经正式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相关标准的出台将推动“中国RoHS”全面实施。
三位一体推“中国RoHS”
黄建忠所说的“三个主要标准”是指《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技术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这三个标准是办法配套标准,是关系到办法能否顺利实施的最主要部分。
黄建忠明确指出,信息产业部将以“立法、制标、行政管理”三位一体的模式推近“中国RoHS”的实施。“首先,立法先行,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定位于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和进入市场之前’,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进口等多个环节上把关。”黄建忠表示,虽然《办法》还是信息产业部部门规章,但《办法》的执行将会联合质检系统、海关系统等,通过多部门联合,弥补办法作为部门规章的不足。《办法》将于2007年产3月1日正式实施。
“其次,用立法带动标准的制定。用标准作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的基础。”黄建忠强调,用标准来规范《办法》规定的各种方式和形式,将便于企业操作,也便于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
据介绍,《办法》中颇具亮点的做法是行政管理手段的应用。《办法》采用了目录管理的方式确定了其所针对的产品种类。目录又分为产品目录和重点产品目录(目前还未确定)两种,进入目录的产品无论是否含有有害物质,都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后在市场上全面自行粘贴标识。而对于进入重点目录的产品,则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的CCC认证(在通用的CCC认证基础上,将添加绿色认证内容)。据悉,关于《办法》重点目录产品CCC认证的具体做法目前尚没有正式公布。
注:右边标志代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推荐使用绿色;左边标志代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推荐橙色,中间数字为环保使用年限(即不造成有害物质释放满足功能要求的使用年限,具体方法可以参考环保年限规定通则)。
《办法》主要针对国内在售的黑色家电产品及电子产品,冰箱、空调等白色家电产品不在《办法》目录产品内。但据参与标准制定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副总工程师邢卫兵介绍,虽然白色家电产品的整机产品不需要满足《办法》的要求,但部分白色家电的组件和配件却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这些配件产品以B2B的方式直接供货给整机生产商时,不需要进行标识;而以为B2C方式单独进行销售时,则应该按照《办法》的要求,粘贴标识。
据悉,两种小家电产品电磁炉和微波炉产品也在《办法》目录产品中。对此,美的微波炉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知道《办法》的相关要求,正在积极准备中。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是工作重点
黄建忠强调,虽然《办法》牵涉到多个环节,但在“中国RoHS”的实施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将是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控制和替代--追溯到标准,已经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技术要求》(以下简称《限量标准》)、《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以下简称《检测方法》)因此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据参与标准制定的赛宝国家实验室工程师卞征云介绍,制定《限量要求》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配合《管理办法》的实施,防止来自报废电子产品及其处理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另一方面主要是为应对欧盟RoHS指令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影响,防止国外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的电子产品输入我国而造成不平等的环境负荷,保持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水平相适应。同时,《检测方法》中最重要的制样阶段增加了包含具体拆分内容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过程中的机械制样方法”规范性附录,针对限量标准中规定的三个电子信息产品的构成单元作为目标来拆分,解决了目前欧盟RoHS指令中仅规定均匀材质为惟一拆分目标的困难与不可操作性。
值得关注的是,在《限量标准》中引入了“组成单元”、“有意添加”、“小型零部件”等定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相比于欧盟RoHS指令,《限量标准》的这些硬性规定可以在确保《办法》实施的严肃性、准确性与公平性的基础上又兼顾到了监管测试的可操作性。卞征云表示:“对于金属镀层,要按照均匀材料来拆分检测或判断,实际上不具有可行性。引用《检测方法》标准作为客观判别依据解决了金属镀层难于按照均匀材料来拆分检测或判断的问题,有利于实际的监督检测。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有意使用或添加,镀层中的有害物质是不会超标的。”
此外,由于电子信息产品中存在大量的小型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往往由许多种均匀材料(即EIP-A)组成,在绝大多数实际情况下,这些小型零部件不易通过机械拆分的方法分离而获得均匀材料。“我们通过大量的理论分析与试验研究得到采用4mm3为不用拆分的最小单元体积作检测可得到与EIP-A相符合的结论,这就达到控制目标的同时避免了过渡的、不必要的、甚至是不可行的机械拆分,节约了社会成本,也避免了因过渡拆分检测造成的新的环境污染。”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一位参与标准制定的工程师解释说。
据悉,《检测标准》内容与IEC62321标准内容基本一致,经过了多家实验室的试验验证与研究,证明是可行和可靠的。只要是在电子信息产品以及其构成材料方面使用,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和国际实验室的管理标准进行,就可以获得准确的结果。
家电业波澜不惊?
据邢卫兵介绍,在标准还未全部公布之前,很多企业已经开始了准备工作,例如建立绿色供应链系统,导入绿色产品设计;确保供应商提供零部件材料化学成分信息;取得第三方机构的评价、验证或认证等。“这些工作对于企业符合中国RoHS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定都有很大的帮助。”他说。
参加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国际论坛的彩电及电脑生产企业代表均表示,确实已经做了很多准备, 3月1日即将实施《办法》不会给企业带来大的影响,但要在3月1日前全面粘贴污染控制标识,时间比较紧。浙江一家企业代表认为,由于欧盟RoHS已经早一步实施,很多企业在应对欧盟RoHS的同时,也同时为“中国RoHS”的实施做了准备。“该准备的资料都已经准备了,中国RoHS和欧盟RoHS在很多要求上是类似的。即使部分产品还没有准备,但对准备方法已经很熟悉了。现在只剩下粘贴标识了。” 部分企业呼吁,由于粘贴标识时间太紧,让企业难以操作,希望信息产业部能给企业留出一年的过渡期。
部分零部件生产企业均表示出相同的观点。“我们多直接供应给整机厂商,所以只需要准备一些产品的化学材料成分说明资料,并不需要标注,所以压力不大。”一家覆铜板生产企业说。
对于是否必须标注的问题,《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标准有关起草人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为推荐性标准,本身不具强制性。但由于《办法》引用了本标准,所以,在《办法》生效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标准也将强制实施。
对于《办法》及配套标准的监督实施,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称,正在联络与之相关的部委,以求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