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及各分公司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受业主委托,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及各分公司监控系统维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DH-2015FZB732
2. 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及各分公司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3.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及农安、德惠分公司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第二标段:九台分公司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3.1 工期:以甲方施工合同要求为主
3.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3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机关园区、农安分公司、德惠分公司、九台分公司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第一标段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壹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具备近3年完成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5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12月1日14: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12月1日14:00时在长春市烟草公司4楼438室公开进行(浦东路1188号),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示身份证件参加投标。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址: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綦先生
电话:0431-84694729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1868666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