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SCGQZ2016040S
招标编码:CBL_20160309_21492494
开标时间:2016-03-3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代理: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泉州市金鸡拦河闸管理处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金鸡拦河闸管理处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QZ2016040S
二、项目名称:泉州金鸡拦河闸视频监控安防系统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泉州金鸡水闸安防系统;1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国家电子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03月09日起至2016年03月16日止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3月09日起至2016年03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0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人:泉州市金鸡拦河闸管理处(地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丰州镇旭山村九日山对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05994897。
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