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HR20170001212
项目名称:依安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
一、投标单位中标后,及时与公安、武警上级主管单位对接,确保安防系统联网使用。
二、投标单位投标前应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进行对接,并现场实地踏查。
三、施工所用涉及GB/T28181标准的设备必须满足要求。
四、UPS电源必须保证弱电系统满负荷8小时供电。
五、中标单位按照现有条件自行深化设计,满足使用及验收要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武警分别验收合格后,给付90%工程款。
七、录像存储时间按国家标准执行。
八、网络设计需要满足内外网使用要求。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