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60425_104948141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分局 委托,对石拐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工程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政采CG2016-074
二、项目名称:石拐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工程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视频监控建设及中心机房平台建设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 三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 具有所投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同类业绩合同;
(4)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7)具有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9)投标供应商 通过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10)具有GIS地理信息系统、警用地理信息指挥系统或同类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1)主要设备(300万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300 万像素红外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1600万像素鹰眼摄像机、高清解码器、存储设备、一体化报警柱、视频平台软件、视侦平台软件)要求为同一品牌,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主要设备公安部检验报告;
(1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供审核: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等证明材料、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上午12:00止,下午17:00止)
八、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180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答疑时间:不统一组织答疑,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15天前以书形式加盖公章及word文档递交招标代理公司E-mail: zyzb6666@163.com 。
十、开标时间:由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十一、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后递交保证金的单位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账户: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行号:1051 9206 69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06室
联系人:王玮琦
电子邮件:zyzb6666@163.com
联系电话: 0472-6866021
传真: 0472-6866316
邮政编码: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