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炉侧电梯及操作间安装视频监控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外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炉侧电梯及操作间安装视频监控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炉侧电梯及操作间安装视频监控
工程性质:
四、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计需要安装并调试22套监控像机,其中六套带有抗干扰器;敷设各种线缆6360米,其中穿线管敷设800米,经过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竖井敷设近3500米;安装硬盘录像机设备及接线调试5套,主材部分甲供、部分投标方购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和符合从事此项目要求及条件)。
(2) 必须具有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的三级安防工程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 近三年在同行业内至少完成三项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12月21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石嘴山工业园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联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无偿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计划营销部。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营销部。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邮 编: 753202
联系人: 张慧春 孙绪鑫
电 话:技术:0952-3618981 商务:0952-3612626
传 真:0952-3612640 邮政编码:75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