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采购编码:
信息类别:施工工程-> ,工程招标,->采购主体: 政府
受蓝山县公安的委托,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平安城市第六期监控及网络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蓝山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六期建设项目
2 、采购编号: LSCG-2016GK011
3 、采购内容及预算价:预算价为 3468059 元 (其中含设备 3178059 元和网络 290000 每年),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为一个整标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内容。
4 、供应商资质:
4.1 基本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1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特定资格条件:
4.2.1 投标人 ( 含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 具有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2.2 投标人 ( 含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 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一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4.2.3 提供主要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设备包括:摄像机、 LED 补光灯、闪光灯、微卡口摄像机、视频存储服务器)。
4.2.4 投标人为非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需要提供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合作授权函。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开标现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虚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 、报名时间及提供资料:
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 7 日,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5: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塔峰中路 170 号建设银行四楼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
2 、资质证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及网上查询方式;
4 、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登陆蓝山政府网( http://www.lanshan.gov.cn/class-14-474.aspx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 2 月 6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开标现场提供银行回单, 2016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开户名: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 2016GK011 号标”。
9 、标前质疑
9.1 时间:自即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每天的 8:00-17:30; 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9.2 方式:投标人按规定格式要求,将质疑事项或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及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机构在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
9.3 超过上述期限,采购机构不再接受标前质疑和接受答疑,并视同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10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蓝山县公安局 政府采购机构: 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746-2213228 电 话: 13874674761
地 址: 蓝山县公安局 地 址: 塔峰中路 170 号建设银行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