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营业室安防、消防系统检修工程项目,该项目资金的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BDZB2015-061。
本次招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招标为一个标,对国网金华供电公司营业室供电所、服务站、仓库等安防设施进行检修(更换、维修、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29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安防资质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 、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4、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农民工投诉及劳务纠纷。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现场购买。
购买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贵单位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凤山街23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 将标书工本费(每本收取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汇至:
(1)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
(2) 开户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建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网银)
(3) 银行帐号:3300 1676 7350 5303 7525
汇款用途:BDZB2015-061项目标书费。
同时凭汇款凭证前往代理机构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额:为伍千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仅接受投标人本单位(不包含其分支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汇出至“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指定帐户。(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收款单位: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 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建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网银)
银行帐号: 3300 1676 7350 5303 7525
汇款摘要:BDZB2015-061项目投标保证金。
五、 截标、开、评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送交到(金华市凤山街239号2楼招标会议室),逾期提交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招标会议室通过报价公开进行,且由投名人签字确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金华供电公司
联 系 人: 金文谊 电 话:0579-81231367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凤山街239号 邮 编:321000
联 系 人:程实 占茵
电 话:0579-81232326 传 真:0579- 81232326
七、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