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襄樊四中委托,现就襄樊四中校园监控设备项目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XFZCG2008-006号
二、项目内容:襄樊四中校园监控设备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
6、具有摄像机等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授权证书;
7、具有独立完成80万元以上视频监控工程的施工案例(见施工合同);
8、在襄樊市应有常设售后服务机构。
四、资格预审:
谈判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前提交以下文件供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谈判文件,否则不发给谈判文件。
1、第三条1--7项要求的原件;
2、第三条8项要求的设在襄樊市售后服务机构注册登记文件原件。
以上文件不可缺项,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资格预审、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襄樊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采购科。
邮政编码:441021
电 话:0710-3527748
传 真:0710-3528256
联 系 人:韩鹏飞、郝健
襄樊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系统设备选型及功能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