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传真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投递响应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30~14:00。
5.投递响应文件地点: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6.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7.谈判时间: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8.谈判地点: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三会议室。
9.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正本的逐页扫描件电子文档一份,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10.资格要求:除满足政府采购规定的资格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2)供应商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含300万);
3)供应商最近三年有司法行政系统监控工程的业绩,并提供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销售用户清单原件)。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合同处联系人:胡建昆、韩剑波、华静昆
联系电话:0871-5300229、5360725
传真:0871-5300229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邮政编码:65003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190263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