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0217_100921761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1、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实施的吴越路等工程,已由无锡市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交通智能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地点:无锡市吴越路、震泽路、方庙路、立信大道、五湖大道等五条道路。
2.2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本工程属政府投资,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3、招标内容:上述五条道路的电子诱导屏、电子警察系统、信号灯系统供货、安装、调试,项目规模约510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段:电子诱导屏为1标,电子警察系统为2标,信号灯系统为3标,由各供货商自行选择投标产品,并分别进行报价,招标人择优选择供货人。投标人可以投三个标,最多可中三个标。
5、交货期:从2009年3月10日起分批交货,2009年5月1日前分批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安装时间由甲方按实际竣工通车要求调整)
6、投标人的报名条件:
6.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2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必须有针对本工程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6.3必须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
6.4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
6.5投标产品必须有城市道路的使用业绩;
6.6持有国家权威部门近期对该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6.7必须保证满足招标要求的交货期;
7、本工程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7日至2009年2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投标申请人应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后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标明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名称),投入第16_号投标箱:经办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经办人手机、单位传真号码)、企业营业执照、若是代理商应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8、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报名的同时,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2009年2月17日至2009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计划处(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2009年2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
9、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吴越路等工程交通智能监控设备采购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10、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2月25日16时以前送至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计划处(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1、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9年2月27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2、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
邮政编码:_214031_联系电话:0510-82716156,82710679
传真:0510-82716156联系人:蔡志尧、郭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