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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道路导识系统工程项目(交通信号灯、监控等)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2-13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1 、 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道路导识系统工程项目(交通信号灯、监控等) 已经淮盐管发【2015】52号 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 、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⑵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00万,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⑶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⑷招标范围:交通信号灯、监控等施工,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⑸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并报审计,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80%(无息),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第25个月付至审计价的95%,工程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0天内无息退还。(注:所有的税金均交纳在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⑵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⑶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提供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⑷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⑸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⑹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⑺投标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⑻拟派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备查)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资格审查时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备查)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备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⑼具备有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⑽企业需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⑾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投标建造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201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如未录入,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6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5日 ,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7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 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评标细则: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0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5 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5日 。

  11 、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 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 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联 系 人:张从德 联系电话:0517- 87611911

  12 、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2-1号

  联 系 人:刘 坚 联系电话:0517-8986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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