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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迁建工程安防系统采购及安装的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2-13 | 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招标编号:HBCT-15251579

  1、 邯郸市公安局 的 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迁建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安防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输元河以南、邯郸监狱以西、市劳教所以北,建筑面积24915.45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约720万元。

  2.2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安防系统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维修及售后服务、质保等全部内容。

  2.4 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及建安(B)本;

  3.5投标人在参加资格后审时,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时间10年,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0年,以公司成立之日起查询),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310-2990706。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应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安(B)本。上述文件报名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其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5 年 10 月10日至 10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 12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 17 时 30 分,到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平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外埠企业报名前需办理进冀进邯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启用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冀建招办【2013】11号文件。

  招标人:邯郸市公安局

  地 址:邯郸市迎宾大道与油漆厂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姜国梁

  电 话:0310-20733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联系人:郭志忠

  电 话:0311-8308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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