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集镇集镇区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 二次 )
项目编号:LJZFCG[2015]0 43 号
龙集镇集镇区监控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镇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1项目地点: 龙集镇集镇区
1.2项目规模: 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 见工程量清单 。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最高限价下最低价中标。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按照实际施工量结算工程款, 施工结束,验收合格 后 付 80 %,工程结束 1 年后付总工程款的 10% ,工程结束 2 年后付 清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对应资质 ;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对应资质 ;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至 2015 年 1 1 月 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到 龙集镇 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
6.2招标文件售价 2 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 00 0 元(未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丁德志
电话: 15151128966
招标代理机构: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龙集镇镇政府三楼
联系人:王忠阵
电话:15851199571
邮箱:28192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