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检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地区
2.2建设规模:对清远供电局变电站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进行检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94日历天,2016年2月1日至11月2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对变电站遥视监控系统进行维保服务,设备定检,故障设备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合法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资质要求: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或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3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项目不接受外省单位参与投标;
3.4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月 11日至2015 年 12 月 17日,每日上午 9:30 至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704室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时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三)、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一)。
注:投标人提交一套报名资料并使用书式装订且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并必须满足前述第3点所有条件要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中国工网在线(www.gy-center.net)、民营经济报等。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18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704室
邮 编: 511500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 13926684986 电 话: 020-62626391、13711630935
7.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_0750-3261038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