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要求,2013年-2015年,每年河北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2015年开展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试点工作。
同时还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时,将明确绿色建筑比例等相关指标;对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河北省住建厅要求,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369万平方米、1000万平方米、1000万平方米,努力实现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三项综合改造。到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累计完成9600万平方米以上。
强力推行供热计量改革
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将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底,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35%以上,2014年、2015年分别达到40%、50%以上。2013年底,县级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15%以上。2014年、2015年分别达到20%、25%以上。完善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2013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全部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并在2013年采暖期逐步扩大实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