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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展会 ·  Trade Fair
广东公共建筑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后在广东各地的写字楼、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内,空调吹得人冷飕飕将会受到严格限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根据广东"十一五"节能目标,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将从2005年的0.7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0.66吨标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6%。为了推动该目标的实现,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不但强调了要重点推进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对建筑节能也非常重视。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广州、深圳市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制订实施更高的节能标准。

    为了建立和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技术监管体系,广东规定对现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广东省经贸委表示,引导和促进商业和民用节能成为广东下一步工作重点。广东省规定,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广东省的节能方案还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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